个体经营者遭电信诈骗保证金被追回
【标题】个体经营者遭电信诈骗保证金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商业交易纠纷,因对方冒充投资老师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支付保证金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谎称能修复其征信记录,要求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对方提供的收款账户转账后,发现该账户实为第三方个人账户,且该公司从未开展征信修复业务。在要求退款未果后,张某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交易系第三方独立操作,公司未参与合同履行且已提供所谓'修复服务',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核实转账凭证,审查通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非公司官方号码,比对合同文本发现收款账户与公司注册账户不符。张某某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商业交易的欺诈行为,裁决其在15日内退还张某某保证金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电信诈骗,核实平台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业务范围。转账前务必确认收款账户信息,保留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