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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待业者3.5万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待业者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名义的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共服务项目招工'信息,对方自称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承诺提供稳定工作。张某某缴纳5000元保证金后,被引导在直播带货平台购买'办公设备'花费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的网络公司,且通过多级拆分账户转移资金,遂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监控视频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属于正常商业合作,资金已用于项目投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显示其被要求点击不明链接办理'中奖手续'。公司无法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且承认未核实张某某资质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该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责令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行为撤销权、《劳动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政府合作'话术诱导转账,核实企业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点击陌生链接导致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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