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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诈骗案:张某某3.5万元损失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诈骗案:张某某3.5万元损失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添加自称某养老机构负责人的微信好友。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其在虚假平台注册投资,承诺资金用于医疗养老项目。张某某先后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非法集资平台,企业主王某等人通过多级拆分资金方式转移资产,平台实际已无法兑付。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企业主虚构项目骗取投资款,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否认诈骗事实,称系自愿投资行为,且已向平台支付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被申请人承认曾与申请人沟通,但否认存在欺诈。仲裁委通过电子证据真实性鉴定确认平台虚假宣传,结合资金流向分析认定多级拆分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投资款2.8万元,扣除平台已实际支出的运营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