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用户被虚假采购诈骗资金无法提现
【标题】投资用户被虚假采购诈骗资金无法提现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涉案APP进行投资,后因平台要求缴费导致资金被冻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上进行投资,平台以虚假采购为由要求其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APP被下架且无法提现。期间平台工作人员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催促转账,称需配合调查否则资金将被冻结。张某某在监控视频中发现平台员工存在异常行为,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流程,且已按约定提供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运营期间的交易记录,审查张某某提供的监控视频及聊天记录。公司未能出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合同文本及履约凭证,平台客服在通话中使用公检法人员话术被多份证据佐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假采购项目实施诈骗,但张某某未留存完整交易凭证,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及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并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对于要求扫码付款的异常情况,应通过官方渠道验证身份,避免陷入电信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