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投资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健康顾问职位。入职后被安排与自称'卫健委领导'的线上客服频繁沟通,对方以'国家养老补贴政策'为名要求其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保健品。张某某发现公司账户异常后,要求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易,却被客服引导至线下见面。在某市老年活动中心,客服人员伪造文件诱骗其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后公司账户被冻结导致提现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政策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投资行为,且已提供部分服务,应按比例扣除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调解,要求公司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及政策文件原件。公司仅能出示模糊的宣传资料,无法说明资金流向。鉴定机构确认聊天记录中'卫健委'头像为AI生成,微信转账存在异常操作痕迹。关键证据为张某某提供的线下见面录音及银行流水。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策、伪造身份的欺诈行为,但因部分款项已用于平台运营,酌情判定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核实'政府项目'真实性,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平台应加强资质审核,发现异常交易及时冻结账户。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与嫌疑人线下接触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