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医疗养老平台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人员以征信修复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医疗养老服务平台,购买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并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期间,平台客服冒充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张某某推送伪造的'征信修复认证网站'截图,谎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办理征信修复业务。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平台对公账户后,对方失联。经调查发现该网站为伪造,平台实际并无征信修复资质。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与冒充公职人员的嫌疑人构成共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系个人虚构身份实施诈骗,与企业无关且已尽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显示其多次通过微信与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账号沟通,对方使用企业工作证照片及伪造的政府文件模板。公司虽提供平台注册协议,但无法说明第三方客服身份及资金流向,关键证据缺失导致责任认定困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保证金,剩余部分由其自行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场景易成诈骗高发领域,平台应建立第三方身份核验机制。网购交易中需警惕'征信修复'等噱头,保存微信记录、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取证完整性。对公账户转账后发现被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