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索赔成功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诉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失业期间接到自称某科技贷款专员的电话,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支付贷款保证金。通过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完成转账后,被要求下载虚假APP配合操作。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尝试联系公司,但对方已失联。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3.5万元损失未能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通过精准诈骗手段实施犯罪;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且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依据证据链认定存在虚构贷款专员身份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3.5万元损失,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精准诈骗,特别是在公共服务场景中应核实对方资质。用人单位需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避免因管理漏洞导致客户损失。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切勿错过紧急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