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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中奖诈骗受害者追回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诈骗受害者追回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中奖信息及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运营人员的李某。对方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APP并完成微信转账操作。李某冒充客服人员指导张某某进行多笔转账,累计金额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被骗,尝试通过平台投诉但被要求提供资金流向证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由第三方独立完成,且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灭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核查APP注册信息及资金转账明细。公司提交的所谓第三方交易记录存在IP地址异常,未能完整说明资金流向。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部分证据被认定为瑕疵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平台监管失职,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支持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平台监管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中奖诈骗,遭遇骗局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平台方需履行审核义务,避免沦为犯罪工具。脱离官方平台的私下交易易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