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费用遭索赔
【标题】学生被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费用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大学在校生,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行为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贷款专员职位,通过平台私信联系后,对方声称可协助通过贷款审批并承诺高额补贴。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张某某按要求缴纳约3.5万元所谓'保证金',后发现该平台并无贷款业务资质且对方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确认贷款通过',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贷款审批事实骗取费用,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该交易系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且已提供部分转账凭证证明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固定报告,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涉案平台确无金融业务资质,且存在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异常沟通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贷款审批事实及要求验证码的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完整证据链,部分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认定以虚假贷款审批为由骗取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但因证据不足未完全支持诉求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补贴补助'为名要求现金交付的骗局,及时固定电子数据证据,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