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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诈骗案原告胜诉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诈骗案原告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与投资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虚构投资项目,诱导张某某在名为'财富通'的涉案APP注册并充值约3.5万元虚拟币。APP截图显示该平台已因违规被下架,李某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以完成转账操作,后以'领导出差'为由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婚恋交友诈骗,要求返还投资款;某科技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否认涉案APP与其有关联,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及转账行为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确认'财富通'APP确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通过调取平台备案信息及服务器日志,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认定李某存在虚构身份、诱导投资的欺诈行为,但因虚拟币属性特殊,部分资金追缴存在难度。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无法追溯至具体资金流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12条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涉诈平台的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投资前核实平台资质。电子证据需同步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虚拟币投资需特别注意资金流向不可逆性,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资产托管。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