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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QQ冒充公检法诈骗被判赔

【标题】张某某遭遇QQ冒充公检法诈骗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存在电信诈骗管理漏洞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冒充公检法人员的消息,称其参与虚假购物需缴纳保证金。公司业务员李某伪造网站截图,虚构'中奖领奖'场景,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进行现金交付。涉案资金经多级拆分后被转移,最终造成约3.5万元损失。公司虽否认直接参与,但无法解释业务员操作权限问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失职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赔偿;公司则称员工转账行为属个人操作,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张某某提供QQ聊天记录、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出示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经技术鉴定,诈骗网站IP与公司服务器存在关联,业务员李某操作权限未做有效限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对员工的反诈培训义务,且内部风控存在重大缺陷,需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企业因管理过失导致员工受损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完善员工培训机制,对异常业务操作及时阻断;个人需提高对'公检法人员'等诈骗话术的辨识能力,重要交易前务必核实信息真实性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