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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张某某遭科技公司高收益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人张某某遭科技公司高收益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商业合作名义实施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政府部门负责人的微信好友,对方以'政府合作项目'为名推荐高收益理财方案。在对方要求下,张某某通过线上视频会议与所谓'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过程中,被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并提供手机验证码,最终将3.5万元存款转入对方提供的对公账户。事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业务资质且无法联系上所谓政府人员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构成合同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行为且已履行部分服务义务,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故意及合同效力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视频通话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转账过程中的异常操作及公司资质问题,认定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双方合同无效,被申请人需返还全部款项但驳回申请人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认定被申请人存在欺诈行为,合同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遇到要求屏幕共享、验证码等异常操作应立即终止。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发现诈骗线索要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