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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身份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身份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社保医保诈骗纠纷,张某某为个体从业者,该公司从事医疗养老项目推广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国家养老补贴政策'为名,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骗取信任。在签订虚假合同协议后,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参与所谓'医保理财计划'。次月收到2000元返利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国家医保政策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流水及合同文本,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场所不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业务合法性,且合同中存在明显霸王条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裁决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原则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项目需谨慎核实资质,警惕'国家政策'话术陷阱。签订合同前应查验企业登记信息,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避免因小利损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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