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提现受阻索赔
【标题】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提现受阻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教育培训业务,案由涉及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公司组织的直播带货活动购买了价值约3.5万元的教育培训课程。公司要求使用信用卡支付并设立安全账户,承诺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模式确保资金安全。后张某某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QQ冒充其直属领导,以系统故障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其无法正常提现课程费用。张某某多次沟通无果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安全账户设置符合行业规范,且未收到平台提现限制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明细、直播带货视频等电子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和多级拆分模式,认定公司存在诱导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全部课程费用,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用于赔偿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培训骗局中虚构资金通道的套路,建议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证据等电子数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同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