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中奖骗局现金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中奖骗局现金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盟代理合同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身份诈骗与现金交付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网络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奖通知,对方以'教育培训机构合作'为由诱导其线下交付现金。在某市某区一茶馆内,嫌疑人冒充公司招聘人员,通过伪造合同协议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加盟费,初期返还部分利润以获取信任,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合同有效。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合同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原件,公司仅提供虚假营业执照。经核查,公司注册信息与合同内容严重不符,嫌疑人线上诱导线下交易模式引发程序争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主体及伪造资质行为,裁决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导致的合同自始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分析启示】警惕'中奖+线下交付'组合骗局,核实企业资质与合同真实性。建议保留电子证据与交易凭证,发现虚假身份立即报警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