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骗取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为诈骗纠纷案,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技术服务,涉案APP因违法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上看到虚假采购项目信息,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名义电话联系。对方谎称需支付保证金办理业务,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约3.5万元后失联。期间曾以'预付返利'名义返还部分资金,后APP因涉嫌违法被平台下架,张某某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通话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合同协议,公司仅提供内部沟通截图。经核查,涉案APP确已下架且无法查询相关业务资质,电子证据经司法鉴定具备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已返还的0.7万元及部分服务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条款,以及《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证据效力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警惕'政府背景'等话术陷阱。电子证据需及时保存并进行司法鉴定,维权时注意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