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钱被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钱被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提供投资理财指导为名,先后三次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收取约3.5万元费用,期间承诺高额返利并伪造补贴补助文件。后张某某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部分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公司称其员工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超止付时效,双方对诈骗行为是否成立及公司责任范围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伪造的补贴文件。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行为获得授权,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诈骗行为,但因止付时效问题影响追偿效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电信网络诈骗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止付时效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专业人士的诈骗手段,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止付。建议对高额返利承诺保持警惕,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