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陷网络借贷骗局钱款难追回
【标题】待业人员陷网络借贷骗局钱款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高回报网络借贷为诱饵,诱导其在非官方APP进行交易。张某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系伪造,且资金经多级拆分流向不明账户。李某失联后,张某某向平台申请紧急止付未果,遂提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交易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交易通过社交平台完成属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微信转账记录、伪造APP截图等证据,认定双方存在脱离平台的交易行为。公司未能提供交易对手信息及资金流向凭证,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其明确要求下载公司关联APP。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因举证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欺诈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借贷宣传,交易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注意诉讼时效。对于脱离平台的交易,需自行承担部分风险但可主张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