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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安全账户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安全账户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虚假感情关系,后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由,诱导张某某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虚假APP展示收益,先后返还小利约5000元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并向平台申请案件串并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担责;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APP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主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与平台监管责任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对其主张的利息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存在过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老年人需警惕'先返利'套路,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和APP操作截图作为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避免因轻信熟人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