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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假APP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假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平台虚假宣传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医疗专家的‘李医生’后,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进行屏幕共享并转账约3.5万元,后APP因涉嫌裸聊敲诈被封停,张某某发现骗局后报警,但损失未能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资质且未明确提示风险,要求平台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方称已履行审核义务,且APP下架系配合警方调查,否认直接侵权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平台运营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审核流程,平台方则以用户自主下载为由推诿。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及支付宝转账记录,证明被诱导操作过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需赔偿张某某部分损失,但婚恋平台因无法证明存在过错未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第1198条: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对用户资质严格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用户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APP开发方若存在诱导行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