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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误信婚恋对象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婚恋对象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认识自称在某科技公司任职的男子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可获高回报'为由,诱导张某某在虚假网站注册账户并缴纳保证金。期间李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要求转账约3.5万元,后以'账户异常需补救'为借口要求继续转账。当张某某察觉异常时,李某已注销网贷账户并失联,涉案网站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担责;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员工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涉案网站截图。公司虽否认李某员工身份,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与企业无关联。仲裁员结合电商平台用户身份核实记录,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婚恋投资骗局,建议电商平台加强用户实名认证,金融机构应完善征信异议处理机制。维权时应注意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确认网站真实性。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