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项目诈骗虚拟币要求追回被支持
【标题】养老服务项目诈骗虚拟币要求追回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承诺年化收益达30%。张某某下载该公司APP后,按指示分三次向境外账户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该公司未提供实际养老服务且平台无法登录,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精准信息诈骗,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用户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合同效力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注册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所谓'合作协议'文本。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通过虚拟币跨境流转规避监管,且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利息损失,驳回公司其他抗辩主张。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虚拟币投资骗局,核实企业资质与项目真实性。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需注意取证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