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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QQ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交友中QQ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李某为好友。李某谎称系公司客服,以处理订单异常为由诱导张某某在虚假购物APP进行操作。期间要求张某某提供信用卡支付信息并多次要求屏幕共享,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方式完成转账,累计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报案,但李某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员工信息保护义务,李某冒充客服诈骗应由公司担责;公司则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配合操作,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APP截图、转账凭证及报案回执。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反证。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李某利用职务身份实施诈骗,公司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95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企业人员的诈骗手段,员工应核实对方身份后再进行任何转账操作。企业需加强员工信息安全管理,防范利用职务身份实施的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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