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扮情侣诱导投资3.5万被索赔
【标题】女子假扮情侣诱导投资3.5万被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婚恋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恋爱关系为掩护,多次发送伪造的公司文件并虚构投资项目,声称月收益可达30%。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诱导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投资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发送的伪造公司通知截图。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中多次出现公司账户信息及李某使用工作微信ID的事实,认定存在表见代理可能。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返还投资款2.4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67条关于表见代理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结合《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4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投资理财应核实资质。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防范冒用身份进行诈骗。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