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婚恋平台遇假药诈骗案
【标题】老人婚恋平台遇假药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婚恋交友服务)因虚假投资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推荐'养老保健项目'为名,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APP。在APP内,李某某谎称可提供特效假药治疗老年病,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入金。期间多次要求输入短信验证码,平台账户异常登录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境外服务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明知平台被用于假药诈骗仍提供服务;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功能,投资行为由个人自主决定,且未收到任何诈骗相关投诉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异常登录记录,审查张某某信用卡支付凭证及通话录音,核实李某某身份信息。公司虽提交用户协议,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亦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诈骗行为与平台服务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质审核,警惕虚假投资骗局。老年人应核实医疗方案合法性,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支付大额资金。发现资金异常流转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