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交友被骗近4万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老年人婚恋交友被骗近4万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职工,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平台诱导参与虚假投资,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诈骗及违法所得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上结识自称'央行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政府扶持项目'为诱饵,引导其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虚拟商品后提现转至指定账户。平台客服伪造客服截图称'需支付保证金',要求张某某扫码付款,期间多次以'退款需手续费'为由诱导其进行跨境资金操作,累计被骗取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虚构政府背景、伪造客服信息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合同,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账号。公司未能提供有效风控证据,申请人提交的短信截图与资金流水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平台存在诱导操作及虚假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违法所得3.5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平台运营方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违法所得追缴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用户资质,老年人应警惕'政府项目'话术,保存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平台若存在诱导性操作,应承担相应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