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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的政府工作人员,后因退款理赔事宜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协助办理公积金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金融平台上进行信用卡支付操作。期间李某多次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要求转账,张某某共向平台账户转款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并无金融资质,且李某实为职业骗子,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维权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资金转移,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信用卡转账凭证、平台对话记录及李某伪造的政府部门文件。经调查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境外,且其官网显示的'政府合作项目'均无真实资质证明。公司无法提供与李某的雇佣关系证明及业务审批文件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骗子伪装公职身份实施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资质。对于线上交易应保留完整支付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中受害者因轻信熟人关系未核实平台资质导致损失,提醒公众切勿轻信'内部渠道'等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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