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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被诈骗3.5万元案

【标题】某科技员工被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借贷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平台接触自称投资顾问的员工李某某。李某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伪造医保报销政策,谎称可协助办理医保账户异常问题,诱导张某某先后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收取小额利息,后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追加投资,张某某因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涉案金额已超仲裁时效,拒绝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第三方支付流水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虽主张时效抗辩,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未及时维权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公司需对员工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需警惕'医保报销'等虚假话术,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避免因延误维权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