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女性遭假男友骗取医疗设备货款
【标题】老年女性遭假男友骗取医疗设备货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教师,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设备采购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结识自称投资公司的李某某,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获取信任后,虚构某养老机构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诱导张某某支付定金及尾款。期间李某某以'项目回款需要手续费'为由要求现金交付2000元,后通过跨境支付平台分四次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诈骗后,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退款并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并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称已收到款项但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属于商业纠纷而非刑事犯罪,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交易合同。被申请人仅提供部分收款记录,无法证明交易真实性。申请人出示的跨境支付流水显示资金流向异常,且李某某在聊天中多次使用'假扮投资顾问'等矛盾表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未尽审核义务,存在协助诈骗嫌疑,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骗局,签订合同时需核实对方资质。企业需建立资金审核机制,避免卷入非法交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电子证据,通过刑事诉讼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