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理财名义推荐境外项目,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约3.5万元跨境转账。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多个匿名账户,李某某随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投诉,但未及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虚假身份传播,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用户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自愿转账,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证实平台存在虚假身份推荐及未明确提示资金风险。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损失的约3.5万元,并依法追缴涉案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平台运营方因未履行身份核实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真实性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投资者需警惕高额回报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是维权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