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养老费
【标题】老人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养老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老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养老产业运营;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区活动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某。对方以'养生养老项目'为名,称可提供高端医疗服务,诱导张某某缴纳'养老服务保证金'。李某某通过伪造领导微信头像,冒充公司高管要求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并以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收取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医疗资质,所谓服务平台数据均为虚假信息,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资质、伪造领导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所谓安全账户系第三方金融机构,要求调取平台原始数据以核实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平台虚假信息截图。公司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未能出示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协议。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该公司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行为,且无实际医疗服务能力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资质、伪造身份信息、设置虚假安全账户等手段,实施了多层级资金拆分的诈骗行为,判令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理财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养老产业需警惕'医疗+养老'复合型诈骗,建议老年人核实机构资质时要求查看实体营业执照,对所谓安全账户保持警惕,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