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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扫码支付3.5万后遭诈骗败诉

【标题】老人扫码支付3.5万后遭诈骗败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某区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网络平台运营企业。本案系因网络购物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应就用户遭遇的电信诈骗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二手交易平台上看到'某企业招聘财务人员'的广告,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按指示完成扫码支付后,遭遇'客服'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转账,最终资金被转走。平台虽在交易记录中显示异常,但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张某某错过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无法强制用户核实身份。双方对平台是否具有过错、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平台交易记录、与骗子的聊天截图及支付凭证。被申请人出示用户协议及客服话术记录。经质证,平台未能证明已有效阻止诈骗行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存在过错,但申请人未充分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酌情判定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招聘保证金'等新型诈骗手段,建议平台完善风控机制,用户应核实对方身份并保存完整证据。遭遇诈骗时需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扩大损失。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