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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代购骗局受害者索赔被拒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代购骗局受害者索赔被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网络购物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被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上结识自称海外代购的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声称可代购奢侈品并承诺7日到账。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要求其进行屏幕共享并获取手机验证码,随后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平台注册用户,其账户存在异常转账记录,遂向平台投诉要求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关系要求平台退款,平台辩称交易系用户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合同,主张不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等证据。平台虽否认交易真实性,但无法解释用户账户异常转账记录。仲裁委要求平台调取后台数据,确认是否存在团伙作案特征,最终认定平台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退还张某某款项,并对平台运营方处以3000元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4条: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实名认证及交易监控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用户应警惕高收益代购骗局,避免泄露支付密码及验证码,保存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