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后遭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团伙利用网络购物场景实施虚假代购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求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诱骗加入其网络代购项目。对方要求其通过虚构的婚恋APP与客户建立联系,谎称可修复征信并承诺高额返利。张某某按指示在支付宝进行多级资金拆分操作,后因平台账户冻结导致3.5万元款项无法追回,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平台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与企业无关。双方对交易性质及责任归属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APP对话记录、支付宝转账流水及虚假平台注册信息。公司虽否认涉事员工身份,但无法解释多级资金拆分操作与业务关联性,证据链完整度显著不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员工参与非法交易的过错,裁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指出员工未核实平台资质亦存在疏忽。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保障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警惕员工被利用从事非法活动的风险,求职者需核实用工主体资质。网络交易应通过正规平台进行,避免脱离系统操作导致权益受损。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