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资金转虚拟币诈骗

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资金转虚拟币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资金转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平台诱导贷款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监管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办理无需征信的贷款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贷款APP。张某某按指示提交资料后,贷款审批通过,提现约3.5万元后被要求转入虚拟币账户解冻资金。实际转账后APP消失,平台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明确告知虚拟币风险,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操作由用户自主完成,且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显示李某使用伪造工号与张某某沟通,鉴定机构确认APP为非法贷款平台。公司提交的所谓风险提示页面被证实为伪造,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与虚拟币交易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8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认定平台运营方存在诱导性行为,但用户未完全履行审慎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对合作方资质审查,用户应核实贷款资质及资金流向,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