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充值被仲裁

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充值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充值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纠纷,案由涉及虚拟币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医院院长的李某。李某以介绍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在微信中进行投资洽谈。期间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要求张某某先期垫付3.5万元项目费用,承诺三个月后返还本金并支付高额返佣。张某某按指示将资金转入某虚拟币交易平台,后发现所谓项目系伪造,遂向平台投诉并留存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追回全部投资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投资行为,且虚拟币交易属于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公司方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文本,未能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虚拟币交易与婚恋平台服务的关联性,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投资款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6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防控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利用熟人身份实施的诱导投资骗局。投资者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报案。涉及虚拟币交易更要注意资金流向,避免脱离正规金融体系产生维权障碍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