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裸聊后遭资金转移维权难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裸聊后遭资金转移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场景中遭遇裸聊敲诈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进行裸聊并获取手机验证码。在2024年4月某日,李某某谎称需支付保证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资金被快速转至境外账户,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审核记录。张某某提供完整的通话记录和支付截图,证明对方虚构身份诱导转账。某科技有限公司仅出示平台基础用户信息,未能有效证明已履行身份核实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风控机制缺失问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2.5万元,剩余款项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被驳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落实实名制管理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注意防范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遭遇验证码泄露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电子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