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身份骗钱员工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骗钱员工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婚恋交友客服岗位,后因公司涉嫌诈骗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客服岗位,入职后被要求以婚恋交友为名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通过APP截图伪造办理流程,诱骗用户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进行资金多级拆分。公司以'先返小利'方式骗取约3.5万元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未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婚恋交友场景骗取用户资金构成诈骗;公司则称该业务属正常金融咨询服务,张某某未尽职审查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操作截图、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证实公司使用虚假身份诱导用户交付验证码。公司仅提供员工绩效考核表,未能说明业务实质,仲裁委认定关键证据缺失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认定公司行为构成诈骗,判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涉案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民法典》第148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类诈骗多依托招聘平台实施,求职者需核实公司业务资质。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异常操作应立即终止并保留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及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