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医疗服务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领导的陌生电话,称其可办理医疗养老项目需先垫付费用。对方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进行转账,后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继续操作。期间通过伪造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多次以'返佣'为诱饵要求张某某点击不明链接,最终资金被转移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网贷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协议,否认存在真实交易。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服务'及'责任归属'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及通话记录,确认资金流向与联系人身份。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无法证明对方身份真实性。经核对,张某某提供的网贷提现记录显示资金确实转入公司指定账户,但缺乏服务合同及交易凭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服务场景、伪造身份诱导转账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且证据链存在瑕疵,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熟人实施的虚假医疗服务诈骗,核实身份时应要求线下确认。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报警,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