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骗虚拟币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上的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账号以贷款审批为由诈骗虚拟币约3.5万元,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二手交易平台上,收到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私信,称可代办贷款审批并提供'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对方通过短信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个人信息,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虚拟币账户转账。待张某某转账后,对方便封停涉案账号并失联,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公司赔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交易场所,不参与用户身份核实,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支付凭证及对方封停账号的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涉案账号真实身份。仲裁委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认定平台存在监管过失,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展调解。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张某某损失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
【分析启示】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义务,公众需警惕'代办贷款'等话术陷阱,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