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公职人员骗学费遭追偿
【标题】老人被冒充公职人员骗学费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电商培训平台。本案系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引发的民事诈骗案件,争议焦点为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资金流向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老年教育课程时,被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客服以'国家专项补贴'为由诱导缴纳培训费。对方通过支付宝转账要求分三次支付约3.5万元,期间通过APP截图展示虚假的政府批文和学员名单。张某某按指示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后,发现该公司未提供实际服务且无法联系,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称其已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交易并提供课程资料。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资金是否被非法转移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张某某提供支付宝到账记录、APP聊天截图及课程宣传页面,公司仅出示格式化电子合同。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与客服承诺的政府项目所在地不符,且资金在支付后24小时内通过第三方账户多级转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背景、伪造资质的欺诈行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撤销培训合同,判令公司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应警惕'政府补贴'等话术陷阱,选择正规教育机构时需核实资质。电商平台应对入驻商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异常交易应启动紧急止付程序。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或公安机关报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