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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诈骗团伙冒充银行要求转账汇款被判刑

【标题】保健品诈骗团伙冒充银行要求转账汇款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购买保健品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安全账户名义诈骗,案件涉及跨境资金流转及网络借贷场景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接触到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人员,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荐某保健品,称需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进行风险评估。张某某分三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要求继续追加投资,但随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从其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电子数据中发现资金跨境流转痕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存在非法占有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短信截图等电子数据,证明对方使用伪造的金融机构资质及安全账户话术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虚假的项目合作协议,无法解释资金去向及跨境流转原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裁决其限期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安全账户'名义要求转账的诈骗手段,保留微信记录、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