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虚假贷款APP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学生遭虚假贷款APP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贷款平台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引发贷款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软件收到自称系某培训机构负责人李总的私信,称可提供无抵押贷款。对方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速贷通'APP。在APP内填写个人信息后,工作人员谎称需线下核实征信,要求张某某通过ATM机现金交付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在校园周边ATM机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搜集网站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无法核实用户身份,认为张某某轻信他人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现金交付监控录像、与李总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APP下架时间、账户异常记录及现金交付过程,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5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虚假贷款APP诈骗,尤其学生群体应核实平台资质。遭遇'熟人领导'诱导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验证信息。电子证据需完整保存操作记录、截图等,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