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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扫码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扫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案,某科技有限公司涉案APP因虚假信息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海外代购的李某。李某以'中奖领奖'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谎称需缴纳'保证金'才能领取奖品。APP界面仿冒公检法官网,要求张某某通过扫码付款方式交付约3.5万元现金。张某某在交付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保存聊天记录及短信截图,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锁定诈骗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未直接参与诈骗。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存在争议,公司质疑短信截图是否经过篡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数据鉴定,确认短信截图与通话记录时间线吻合。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APP运营期间的合规证明,且其虚假宣传行为被平台通报。仲裁员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认定平台存在过错,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平台需承担电子数据固定的辅助责任,但不直接承担诈骗行为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他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等,不得帮助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信息审核,避免成为诈骗中介。遭遇精准诈骗时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通过公证保全确保证据链完整。对虚假APP的监管需强化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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