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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借款转虚拟币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借款转虚拟币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自由职业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用户以贷款审批为由实施诈骗,涉及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虚构其公司可办理快速贷款的背景,诱导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并将其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期间通过社交平台持续施压,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谎称需协助完成贷款审批流程。当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对方失联,平台亦未提供有效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审核义务,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平台则辩称已明确提示用户需自行核实资质,且李某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页面证据。平台承认李某为注册用户但否认直接责任,要求调取后台数据核实。经技术核查,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平台未及时封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充分履行对用户资质的审查义务,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因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受害人亦应承担部分过失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用户应警惕'快速贷款'等话术,办理业务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发现异常及时申请紧急止付。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