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缴费后转虚拟币遭诈骗
【标题】教育培训缴费后转虚拟币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采购项目诈骗其3.5万元培训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入职后,公司以开展政府采购培训项目为由,要求其将3.5万元培训费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公司财务人员李某(化名)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威胁称需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缴费,否则影响项目审批。张某某在未签署正式合同情况下,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向指定虚拟钱包转账,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培训项目真实存在,虚拟币交易属自愿行为,且已提供虚假的政府批文文件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虚拟币平台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伪造的政府批文及所谓培训协议。仲裁委要求双方进行电子数据真实性核验,发现公司提供的协议签名与公章存在明显不匹配,且虚拟币平台无法查询到对应交易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政府批文、虚构采购项目,诱导张某某将培训费用转入虚拟币通道,构成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仅支持其追缴违法所得的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培训为名要求虚拟币交易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核实企业资质及交易渠道真实性。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陷入资金无法追回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