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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保证金

【标题】学生遭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读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建立联系,后被诱导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可快速提升征信为由,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李某个人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收到虚假APP截图作为交易凭证。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并无相关征信修复业务,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交易系双方真实意愿,且已提供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虚假APP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员工身份证明及服务协议,仅以平台交易记录为由抗辩。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APP截图真实性进行核验,确认存在伪造痕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资质、冒用公司名义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定其需返还全部保证金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资质,重要交易务必留存完整证据链,避免私下脱离平台转账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