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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虚假平台二维码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平台二维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老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理财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网购时收到自称某科技公司客服的电话,称可提供无抵押贷款服务。对方以'征信优化'为由诱导下载虚假APP,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方式骗取信任。在冒充领导的对话中,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保证金',后失联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理财方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公司客服使用伪造的客户资料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实际服务证据,且APP下载链接指向境外服务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应警惕'高收益'话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维权时需注意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遭遇虚假平台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