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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教育培训为由要求下载某APP并缴纳加盟费。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李某某身份造假,遂向平台投诉未获回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教师身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APP仅提供信息对接服务,不承担资金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注册信息确认账户异常,审查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并通过资金流向追踪证明款项未用于约定教育培训业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认定其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但部分免除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8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严格审核注册信息,用户应警惕高额转账要求,发现身份冒充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避免陷入教育培训诈骗陷阱。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