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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遇杀猪盘诈骗未及时报案遭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遇杀猪盘诈骗未及时报案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与网络借贷场景结合的新型诈骗模式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对方以可提供高息贷款为诱饵,诱导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进行操作。李某伪造金融机构资质,谎称需支付保证金,先后以'平台手续费''审核费'等名义通过微信转账要求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直至2024年8月发现无法提现,方意识到受骗并报警,但部分转账记录因脱离平台交易未能有效固定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交易行为由用户自主决定,且未发现明显诈骗痕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操作截图,公司提供平台使用协议及第三方审计报告。针对脱离平台交易的证据瑕疵,仲裁委启动电子数据鉴定程序,确认部分转账行为存在诱导性话术但无法完全证明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在3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刑事诉讼法》第52条电子数据取证规范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提示,遭遇诱导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通过平台官方渠道处理纠纷,避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导致证据灭失,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